
祭拜往生者的節日(喪期未滿、未合爐)
▼作七 未滿七之前一切祭拜供奉孝飯 ▼作旬、作百日 滿七或百日後改為平日早晚一炷香,初一、十五晨昏各拜一次
▼節日 祭祖節日的前一天 ▼作對年、合爐 作對年合爐後依年節祭拜 ▼冥旦、忌日
冥誕及忌日的當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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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1、往生禮儀皆用農曆計算 2、往生者未合爐前年節祭拜方式依台灣一般的習俗,家中有長輩過世後的第一年還沒有「合爐」,每遇要 祭祖節日前一天,要先祭拜該往生者的靈位,節日當天還是要祭拜祖先;不可以兩者一起。 3、喪家對年前「不包粽、不吹糕」,所以遇到端午、冬至、及過年不能包粽子、搓湯圓及作年糕,可以由親屬贈與,再以白糖回禮(過年則是以木屐及柑桔回禮)。 現代人因少有家中自己包粽或吹糕,多用購買,也可避免忌諱的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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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祖(喪期已滿及合爐後)----節 日 1、平日只要早晚一柱香 2、初一、十五可準備貢品拜拜(水果、餅乾皆可) 祭拜祖先以誠心為最高原則,從年頭到年尾祭祖的節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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習俗 節日 |
三節、中元節 元宵節、清明節 重陽節、冬至 |
三節:年節(除夕、春節)、端午節、中秋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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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節日 |
忌日 冥旦 |
※現代人因工作較為忙碌,若忌日冥旦沒有特別祭拜,或是不知家中祖先的冥旦及忌日無法一一祭拜,則合併為重陽節統一祭拜;但若平日均有按日祭拜,重陽節則可不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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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祖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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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對年 往生滿一週年時,往生者已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來供奉牲禮祭拜,也有延請道士、和尚誦經作法事的,稱為「作對年」;此曰結束後,才算脫去孝服。
子孫親友可親到墓地或在家中舉行追悼儀式,稱為「祭禮」(又稱小祥)。
※世俗所謂「對年對日作,死人無閏月」意即人往生後一週年,舉行期年祭,遇逢閏年,則提前一個月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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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百日 往生者百日,稱哭卒;周歲稱小祥;三年稱大祥;故大祥吉畢,稱寶華圓滿天尊。 百日依死亡後當天算起至第100日即為百日。當往生者滿一百天時,習慣要再祭祀一番,或延請道士、和尚唸經。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,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,稱為「作百曰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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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由於有些地區有時百日的算法會依照家中兒子有幾位加長孫而增加,或減去兒子的人數來確定百日的日子 例如:兒子2位、長孫1位,則第97天或103天做百日 ※也有依往生者的年紀前一天做百日者,例如往生者90歲第89天為百日 ※但現行的禮俗都依第100天為百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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